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职业学校品牌特色专业申报的


各市教育局职教处:
    为推进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的通知》(苏教职[2011]3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应通过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专业认定,并达到《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中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的建设标准。
    二、申报程序
    1.各职业学校对拟申报专业进行自评。
    2.各职业学校填写《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和复核,并向省教育厅推荐。
    3.各职业学校登录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录入申报信息。
    三、时间安排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照《专业建设标准》组织本地区(含省部属职业学校)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合格专业认定,并遴选符合条件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请各市于4月30日前将本地品牌与特色专业推荐申报表寄至我厅职教处。地址: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人:张跃东,电话:025-83335665,电子邮箱:zjc5665@126.com
    4月21至27日,各职业学校登录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录入申报信息。各市教育局职教处做好网络推荐工作,登录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本市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网络申报与推荐工作将于4月27日晚24时截止。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南路与云河路交汇点(乘50、50K、51、53、61路公交车直达)
电话:05188549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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