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
依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通知》(苏教办职函〔2016〕6号)要求,通过开展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控、评价和服务体系,从而进一步反馈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2016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数据采取信息系统报送和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请职业学校按要求填报《连云港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于2016年9月28日前上报。待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省中职综合管理系统的就业管理模块功能上线后,将组织各职业学校按要求在线填报(上线时间另行通知)。数据采集对象包括当年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年级升入四年级的学生。
2.请各职业学校下载《连云港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Excel表格版)填写上报,不得上报WORD版本,且Excel表格不得自行更改。填写要求数据真实准确,并确保所报数据与信息系统的相关汇总统计数据一致。填表前务必学习理解填表说明。
3.认真总结近年来推进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指导所辖区域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以及相关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连云港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9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85822153,电子邮箱:zsclj2008@126.com。
调研报告提纲:
①中职毕业生就业的总体情况;②各专业大类就业情况;③相关工作举措和成功经验;④困难问题和工作打算。
附件:
1.《连云港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