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系列赛事“星光计


  
连 云 港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文 件

连教办职〔2016〕5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系列赛事“星光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全市职业教育教师和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更多适应港城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市教育局办公室制定了《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系列赛事“星光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致,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http://vs.lyge.cn/../images/docx.gif附件:《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系列赛事“星光计划”》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附件:
 
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系列赛事“星光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对职业教育的新要求,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法》,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培育在全省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技能大师、培养适应港城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宗旨,普遍提高全市职业教育师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质量和内涵。
二、目标任务
制定实施《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系列赛事“星光计划”》,高质量高水平组织好全市职业教育比赛竞赛工作,通过以赛事带动训练、树典型促进全员,调动全体教师和广大学生参与技能训练、竞赛比赛的积极性,促进各职业学校开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各类赛事活动,把竞赛过程办成促进全体师生技能训练和学习交流的培训活动,努力实现在国家和省级各项赛事中金牌数、获奖率和专业学科覆盖面的新突破,技能大赛力争实现金牌一年突破两位数、三年翻一番的目标。其他赛事金牌数、获奖率领先苏北、居全省前列。
三、范围对象
本计划的实施范围包括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会组织开展的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创业能力大赛、创新能力大赛等。
组织开展五年一周期的全市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与竞赛活动,凡符合省、市文件规定条件的职业学校教师均应报名参赛。专业课教师在技能大赛、信息化大赛、教学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大赛中任选一项,基础课教师在信息化大赛、教学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大赛中任选一项。近五年来,已经获得相应赛事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可以只参加培训,不参加比赛竞赛。
四、组织实施
根据各项赛事的不同要求,由市教育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连云港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1.根据年度省级赛事要求,制定连云港市的大赛实施方案,下发通知文件,筹备落实市赛各项具体事宜。
2.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标准,组织专家命题,举办市级比赛竞赛,遴选参加省赛项目和选手。
3.研究省级大赛的项目特点和规律,摸清家底、找准方向和突破口,按项目制定连云港市集训备战方案。
4.强化市本级的主体责任,组织《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系列赛事明星集训营》,开展市级强化培训。
5.协助有关学校为参加省赛的师生提供各项保障。落实比赛成果转化,确保各项竞赛成果回归课堂,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效益。
6.成立大赛监察巡视组,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市级赛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表彰奖励
1.优胜团队奖和优秀组织奖。优胜团队奖以学校为单位设置,根据其选手在市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排序优选。优秀组织奖以县区、学校为单位设置,根据其参赛项目占比和参赛师生占比计算,结合获奖情况综合考评。
2.指导教师奖。对获得市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均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技能大赛市赛、省赛、国赛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分别颁发三级金星、二级金星、一级金星教练证书,创新能力大赛、创业能力大赛的指导教师降一级颁发,并优选进入市级集训专家指导团队。
3.参赛选手奖。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的15%设一等奖、25%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对获得市赛、省赛、国赛一等奖选手分别授予大赛新星、明星、金星称号。
4.特殊贡献奖。对获得国赛一等奖、在传统项目上连续三年获得省赛一等奖、在省级赛事中取得历史性突破成绩的学校、专家指导团队授予特殊贡献奖。
5.对获得省赛一等奖的教师及一星级、二星级教练,直接纳入“港城职教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授予连云港市“333工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称号,专题组织到国外研修学习,优先推荐为“连云港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突出贡献奖”人选。
6.对获得技能大赛市赛、省赛、国赛一等奖的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晋级中级工、高级工、技师资格。符合规定的中职学校的获奖学生可享受对口单独招生相应的奖励政策。
7.协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对获得技能大赛部分赛项一等奖第一名的教师分别授予“五一创新能手”、“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标兵”、“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8.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制定各项赛事绩效考核奖励方案,具体奖励方案见附件。
六、考核评比
实施《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系列赛事“星光计划”》,通过赛事引领全市各职业学校普遍开展各项赛事的培训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我市职业学校学生的专业技能等级水平,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学校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和“双师双能”水平,加快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学校的内涵和质量建设。
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各县区、学校开展系列活动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考核力度,按年度统计并将学校师生参加培训和竞赛的比例、获奖情况通报各县区,考核结果作为“连云港市职业教育学校内涵建设绩效增量考核”、评选先进单位和拨付专项建设资金与绩效奖励的主要依据之一。
对符合参赛年龄条件、五年内没有按要求参加培训和比赛竞赛的教师,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职称晋升、评优评奖、境外研修资格,建议学校将此作为职务聘任、竞争上岗的必要条件。
各县区、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或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校的培训和竞赛活动,确保本计划的顺利成功实施,快速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在全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系列赛事奖励方案
 
一、奖励标准
级别 国赛 省赛 市赛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金额 4万 1.5万 0.5万 1.5万 0.5万 0.1万
二、分配原则
1.国赛、省赛奖金分配原则:团体项目参赛选手不低于60%、个人项目参赛选手不低于50%,学校项目支持团队、相关部门与系部的总和分别不高于40%、50%。
2.市赛奖金分配原则:团体项目参赛选手不低于80%、个人项目参赛选手不低于60%,学校项目支持团队分别不高于20%、40%。团队优胜奖5000元/校、优秀组织奖3000元/校。
3.特殊贡献奖:对获得特殊贡献奖的学校、专家指导团队分别按照40000元、15000元标准奖励。
三、奖励系数
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难度系数为1,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创业能力大赛难度系数为0.7,创新能力大赛(不含论文)难度系数为0.5。新开赛事的难度系数另行研究确定。
 
本计划实施有效期为2016年至2020年,期满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执行。解释权归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南路与云河路交汇点(乘50、50K、51、53、61路公交车直达)
电话:051885498283

扫一扫,关注微信